另外两人,并不是法医这边的人,而是收集检查痕迹证据的,在现代,也就是痕检、技侦这类。
这是宋明知晓其职责,乃开展法医工作,进行法医研究,为行动处提供专业协助等等职责,向行动组提出,痕迹也可让更专业的人来负责。
上会讨论时,林默自然赞成,而且还依据后世的痕检、技侦,将其建议进行了完善,在行动组设立了相应的部门,只不过并不叫痕检跟技侦。
眼下,他们基本都挂在行动组后勤部门名下办公,虽互不统属,但因最早由宋明提出建议,所以他们也以其为主,由其协调着开展工作。
负责后勤的张宏鑫也基本放权了,这些他懂的并不多,而三者又有相关联处,还不如让他们这些专业人员自行开展工作。
林默等人驾车出了城,换了身衣服,买了点东西,然后租了一条大乌篷,将宋明等人所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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